Sabeco案件:原工贸部长武辉煌的刑期减少一年 hinh anh 1被告人武辉煌。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河内高级人民法院1月21日对在工贸部、西贡啤酒饮料股份总公司(Sabeco)和胡志明市发生,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超过2.7万亿越盾的“违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规定导致损失浪费”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二审案件作出判决。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决定对原工贸部长武辉煌的刑期减少一年,并以“违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规定导致损失浪费”罪对该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此外,一审法院还对原工贸部轻工业司司长潘志勇、原胡志明市计划投资局副局长林元魁、原胡志明市计划投资局基础设施开发处处长黎光明等其他三名被告人减少了刑期。

法院二审接受了被告人的抗诉,对潘志勇减少一年刑期;对林元魁和黎光明减少6个月刑期。

此外,法院建议将第一郡二郑夫人路的2-4-6号土地移交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依法进行处理。

此前,河内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件,武辉煌和潘志勇因犯有“违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规定导致损失浪费”罪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和9年;林元魁和黎光明两名被告人因犯有“违反土地管理规定”罪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和3年6个月。

在此案中,法院二审认为,被告人武辉煌起主要作用。在审查抗诉书过程中发现被告年纪已大,身患绝症,正在医院接受治疗。此外,4名被告人被判定因出于认识错误而犯罪,不存在牟利的事实。因此决定对4名被告人减刑。

此前,河内市高级人民检察院代表在二审中提出了指控原工贸部长武辉煌和其他三名被告犯罪事实的意见。其中建议维持对四名被告的一审判决。

据了解,在管理Sabeco过程中,被告人武辉煌和潘志勇已指使下级办理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手续并与其他私营企业共同成立Sabeco Pearl联营公司,投资开展六星级酒店、购物中心、会议中心、写字楼出租建设项目。

其后,各名被告人已积极指示Sabeco非法撤资并以非法手段将国家资产管理权转给私人,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超过2.7万亿越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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