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VP Land贪污案:郑春青提起上诉 被告人请求减轻处罚 hinh anh 1郑春青。(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在河内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越南电力油气房地产股份公司(PVP Land)贪污案,,对犯下“贪污罪”的PVP Land原董事长郑春青及7名被告人进行宣判近一个月后,至今,8名被告人中6名被告人已提起上诉状。

其中,大部分被告人提起上诉状,请求减轻河内市人民法2018年2月5日对被告人做出一审刑事判决中处罚和赔偿金。被告人郑春青认为,他不贪污和无罪,建议二审法庭审议一审判决关于被告人刑事和民事责任的全部内容。之前,一审法庭判处郑春青终身监禁。

[郑春青及其同案犯案件郑春青被判终身监禁]

目前,河内市人民法院未收到阮玉生(PVP Land原总经理)和黎和平(五一建设与服务股份公司和明银股份公司前董事长)其余2名被告人的上诉状。
 
河内市人民法院于2月5日已对犯下“贪污罪”的PVP Land原董事长郑春青及7名被告人进行宣判。

具体为,判处郑春青终身监禁;判处陶维峰(PVP Land原董事长)有期徒刑16年;判处阮玉生(PVP Land原总经理)有期徒刑13年;判处丁孟胜(沱江油气投资与贸易股份公司前董事长)有期徒刑9年;判处黎和平(五一建设与服务股份公司和明银股份公司前董事长)有期徒刑8年;判处阮氏金钗(五一建设与服务股份公司和明银股份公司前总会计师)有期徒刑6年;判处泰乔香(Vietsan投资股份公司前副总经理)和黄阮国维(自由职业者)有期徒刑10年。

从2010年2月至2010年4月,郑春青与丁孟胜、黄阮国维、泰乔香等人沟通,指使陶维峰和阮玉生、邓士雄(已故)将PVP Land在跨太平洋公司的1212万股份转让给明银建设股份公司,每股价格不低于13500越盾,相当于南坛购物中心项目土地价格3400万越盾/每平方米,低于跨太平洋公司股东2010年3月27日所确定的每平方米5200万越盾的价格,然后利用土地价格之差侵占总价值为870亿越盾的股份。实际上各被告人已侵吞490亿越盾,其中郑春青吞得140亿越盾,丁孟胜吞得40亿越盾。(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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