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VP Land贪污案二审法院今日开庭 hinh anh 1 二审法院场景。(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南石油电力房地产公司(PVP)贪污案二审法院6月5日开庭。预计此次庭审时间为三天,审判委员会由3名法官组成。

此前,河内市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越南油气施工股份总公司(PVC)原董事长郑春青终身监禁;PVP Land 原董事长陶维峰有期徒刑16年。

此外,河内市人民法院判处丁孟胜(沱江油气投资与贸易股份公司前董事长)有期徒刑9年;判处黎和平(五一建设与服务股份公司和明银股份公司前董事长)有期徒刑8年;判处阮氏金钗(五一建设与服务股份公司和明银股份公司前总会计师)有期徒刑6年;判处蔡乔香(Vietsan投资股份公司前副总经理)和黄阮国维(自由职业者)有期徒刑10年。

一审判决后,8名被告中的6名已提起上诉,但在二审开庭前,郑春青和陶维峰撤回了上诉状。

PVP Land贪污案二审法院今日开庭 hinh anh 2被告人接受讯问。(图片来源:越通社)


根据上诉状,丁孟胜、泰乔香和黄阮国维三名被告建议河内人民法院从轻量刑。阮氏金钗不服一审判决。

上午,二审法院对提出上诉的被告人进行审问。

从2010年2月至2010年4月,郑春青与丁孟胜、黄阮国维、蔡乔香等人串通,指使陶维峰和阮玉生、邓士雄(已故)将PVP Land在跨太平洋公司的1212万股份转让给明银建设股份公司,每股价格不低于13500越盾,相当于南坛购物中心项目土地价格3400万越盾/每平方米,低于跨太平洋公司股东2010年3月27日所确定的每平方米5200万越盾的价格,然后利用土地价格之差侵占总价值为870亿越盾的股份。实际上各被告人已侵吞490亿越盾,其中郑春青吞得140亿越盾,丁孟胜吞得40亿越盾。(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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