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imbank银行员工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案:6名被告人遭起诉 hinh anh 1Eximbank银行两名员工被抓。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胡志明市——9月12日,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以“工作失职造成国家、机关、组织、企业财产重大损失” 罪名对6名原越南进出口商业股份银行(Eximbank)干部和员工进行起诉的公诉书。

6名被告人包括Eximbank胡志明市分行个人客户服务部原副部长高兰芳,个人客户服务部原交易员胡玉水、阮氏诗、阮氏玉簪、陈阮春兰以及原资金调拨员梁国英等。至于本案罪魁祸首Eximbank胡志明市分行原副行长黎阮兴在逃,目前正在通缉中。

根据公诉书,在2012年1月至2017年3月期间,黎阮兴伪造账户持有人的签名来设立一个名为阮氏红黎的虚假账户,编制朱氏平授权阮氏红黎和阮登峰的虚假授权委任书,意在从朱氏平、冯氏品和黎氏明贵等人的储蓄账户资金在Eximbank胡志明市分行提取。

与此同时,黎阮兴还让胡玉水、阮氏诗、阮氏玉贞、陈阮春兰、高兰芳和梁国英违规办理授权、立字据和让客户取钱的手续。此举为黎阮兴侵占Eximbank胡志明市分行财产创造了条件。

黎阮兴一共侵占Eximbank胡志明市分行的2640亿越盾(约合1132万美元),涉及13个储蓄账户。

在本案中,被告人胡玉水须对近2400亿越盾负有责任,被告人阮氏玉贞须对150多亿越盾负有责任,阮氏诗须对近90亿越盾负有责任,陈阮春兰对近90亿越盾负有责任,高兰芳对53亿越盾负有责任,梁国英对30亿越盾负有责任。(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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