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试点将无人机应用于货物配送活动

1月5日,胡志明市科技局同胡志明市高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及多家科技企业联合启动将无人机(UAV)应用于货物配送的试点项目。

本次试点项目是在越南国防部总参谋部作战局批准的飞行许可基础上实施,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确保严格遵守有关飞行活动管理、航空安全、国防安全以及社会治安秩序的各项规定。

试点成果将为国家管理机构完善相关管理机制和发展政策提供重要依据。这不仅有助于拓展无人机技术在城市物流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而且有助于实现将胡志明市打造为区域领先创新中心的目标。(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