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越南消费者权益日公布仪式在河内举行 hinh anh 1阮春福副总理出席3•15越南消费者权益日公布仪式(图片来源:因特网)

越通社河内——越南工商部同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以及部分机构、单位3月12日晚在河内联合举行3•15越南消费者权益日公布仪式。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政府副总理阮春福等代表出席仪式。

按照2015年7月10日颁发的第1035/QĐ-TTg号决定,越南政府总理决定将每年3月15日视为越南消费者权益日,以强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对国家经济社会稳定、可持续发展的作用、地位、重要性。同时,加强有关消费者权益的宣传、教育、法律和政策教育工作,为动员全社会集中关注、响应并参加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奠定基础,有助于建立健康的消费环境。

在仪式上发表讲话时,阮春福副总理强调,越南签署了自贸协定,特别是新一代自贸协定,成立东盟共同体,越南消费者权益应得以加强、保护,消费者的地位应得以提高,以融入到各国消费者生活当中去。(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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