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30年阶段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国家目标计划获批 hinh anh 1附图。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近日,越南政府副总理范平明签发了1719号决议,批准2021-2030年阶段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国家目标计划。其分成两个阶段,自2021至2025年期间为计划第一阶段。

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开发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的潜力与优势;革新创新,促进经济发展,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实现快速且可持续减贫,逐步缩小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人民生活水平和人均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逐步减少特困乡村数量;做好规划和人口安置工作;构建同步、跨区域和与发达地区相衔接的社会经济基础设施体系;促进教育、培训、卫生、文化等领域全面发展;明显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

计划具体目标为,至2025年少数民族同胞的平均收入比2020年翻一番;特困乡村数量将减少50%; 100%学校、教室和医疗所为坚固建筑物;99%的家庭使用国家电网和其他合适电网的电源;90%的少数民族同胞用上净水;100%的少数民族同胞可看电视和接听广播电台等。

2021-2030年阶段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国家目标计划获批 hinh anh 2附图:少数民族儿童。图自越通社

从2021-2025年阶段,按本计划将实施涉及提高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同胞的生活水平、改善其生活条件和生活环境的十个项目,如:解决居住用地、住房、生产用地、生活用水短缺问题;在必要地区地实施人口安置规划方案;促进教育培训发展以提高人力资源的质量;做好人民保健工作;改善少数民族同胞的体质等。

预计,实施本计划第一阶段的总经费为137.665万亿越盾。其中,来自中央财政拨款的资金超过104.954万亿越盾;来自地方财政拨款的资金超过 10.016万亿越盾;保单信用贷款超过19.727万亿越盾;其他合法调动资金超过 2.967万亿越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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