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越南全国对外新闻奖各类作品的参赛资格有效期延长至6月30日 hinh anh 1附图  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2019年越南全国对外新闻奖各类作品的参赛资格有效期将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2020年6月16日前(含16日),越通社记者协会办公室将接收1月1日至5月15日期间刊登的参赛作品。

此前,越南2019年全国对外新闻奖委员会发布公告,邀请各家报社、通讯社、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和出版社、国内和旅居国外越南人,外国人报送作品参评。

据悉,2019年全国对外新闻奖的参赛作品是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在国内外大众媒体公开发表或出版发行的越文或外文作品。其内容须准确、及时且生动地反映越南国情、党的方针路线、国家的政策法律、越南关于国际和地区事务以及国家主权相关问题的观点和立场,同时真实、客观地反映国家的稳定政局、革新发展与融入国际事业、特别是在经贸投资旅游等领域中的突出成就;越南建国卫国事业的成就;肯定越南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和威望。参赛作品内容要宣传和推介越南国家形象、风士人情、文化历史;强调海外越南人是越南民族大家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宣传越南保护和促进人权的成就以及越南陆地边界勘界立碑与海上主权捍卫工作;保户党思想基础,打击和反驳敌对势力关于越南国情的虚假信息和歪曲事实的论调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其他比赛上获奖的作品仍可参加2019年全国对外新闻奖,但要注明所获奖项及主办方信息、比赛举行时间;自发表之日起,作品不存在版权纠纷。不许参评作品包括:作者用不同时间单独发表的独立作品组合起来的作品系列;等候有关机关审核意见的作品,拼图、经过电脑软件处理的作品不得参评。

参赛作品体裁包括消息、文章(报道、纪实、评论、调查、特写、专题)、广播节目、电视节目、多媒体信息产品、图片及书籍。

参评作品的作者为越南人或外国人的一名作者或作者小组。每名作者或作者小组只能报送最多七件作品或系列作品参评。评委会成员不得报送作品参评。

报送的每件作品要包括作者有关信息(姓名、笔名、现任职务、工作单位、手机号码、邮箱地址、住址)。用越南文的作品简介要包括类型、体裁、内容概要、创作环境,要注意突出作品的发现性、传播力和吸引力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