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副总理、新农村建设国家行动计划中央指委会主任武文宁颁发了 59/TB-VPCP 号通知,其中要求尽快完成乡级新农村建设规划,实现到2012年底基本完成乡级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


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行业大力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工作,尤其是国家的主张、政策以及新农村建设的做法和成功典范。

根据各有关部门和行业颁发的通知和指导性文件,各省、县应在发挥人民主体作用的基础上制定乡级农村建设规划方案的实施细则,乡级政府应对规划方案的实施效果负责任。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应注重生产规划,确保新农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据此,各有关部门、行业应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实现规划工作。

通知还要求有关部门和行业应注重包括基层干部在内的新农村建设干部队伍培训和集训工作。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继续与有关部门行业配合完善各项专题,并革新培训方式和培训内容;各地方应注重集训工作,旨在推广新农村建设运动的成功典范和做法。(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