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呼吁各国全面遵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范和法律义务

当地时间12月10日至12日,第79届联合国大会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年度全体会议,讨论海洋与海洋法问题。

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团长邓黄江大使在会上发言。图自越通社
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团长邓黄江大使在会上发言。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当地时间12月10日至12日,第79届联合国大会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年度全体会议,讨论海洋与海洋法问题。会议恰逢《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生效30周年,吸引了众多联合国会员国以及国际和区域组织的代表参与。

越通社驻纽约记者报道,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团长邓黄江大使在会上发言时强调,UNCLOS作为“大洋宪章”,是现代国际法法典化进程中最重要且影响深远的成果之一。公约构建了一个全面的法律框架,明确规定了各国在海洋使用、资源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为各国划定海域、确定主权、主权权利与管辖权,以及开展相关海洋活动提供了完整的规范,同时也为解决公约解释与适用中的争议与分歧提供了法律依据。

面对当前海洋治理领域日益复杂和多维度的挑战,邓黄江大使呼吁各国继续秉持多边主义,进一步加强国际和区域机制的作用,加快制定和通过新的文件,以在具体的海洋合作领域中推动UNCLOS的有效遵守和实施。

邓黄江大使强调,无论国家大小,都必须全面遵守UNCLOS的规范和法律义务。各国的行为,包括提出海洋权益主张、开展海上活动及开展海洋国际合作,都应符合公约的规定。他同时希望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能够作出更强有力的承诺并采取切实行动,通过提供更多资源和推动技术转让,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到2030年实施可持续发展目标14(SDG 14)。

2024年也是越南批准并实施《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三十周年的标志性年份。在过去的三十年里,作为一个积极和负责任的成员国,越南在实施《公约》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如颁布国家法律、与大多数国家完成海洋划界,并根据《公约》规定管理海洋资源。

越南是《公约》之友小组的共同创始国,目前该小组成员近120个,越南积极协调推动遵守《公约》并维护其完整性。越南还积极参与了国际海洋法法院(ITLOS)和国际法院(ICJ)就国际法和《公约》下的气候变化义务问题的咨询程序,并提名候选人竞选2026-2035年任期的ITLOS法官职位,旨在为推动《公约》在全球范围内的实施作出更多贡献。越南始终重视发展海洋经济,将其作为确保国家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并承诺积极参与并为2025年联合国海洋大会,即“联合国支持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14: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及海洋资源以促进可持续发展”会议提出具有实质性的意见。

关于东海局势,越南驻联合国大使邓黄江对最近东海紧张局势表示关切,认为这些活动和事件影响了地区和平与安全,违反了《公约》的规定。邓黄江强调了越南坚持的原则立场,即支持在符合国际法,特别是《公约》的基础上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争端,并呼吁有关各方履行《公约》所规定的义务,全面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保持克制,建立信任,和平解决争议,尊重外交和法律程序。

越南始终尊重沿海国在海洋法方面的权利,并要求尊重其他沿海国家的主权及合法权益。越南重申全面履行《DOC》的承诺,并与各国积极合作,推动制定符合国际法,特别是《公约》的具有实质性效力的《东海行为准则》(COC)。

同日,第79届联合国大会通过涵盖海洋和海洋法问题的年度决议,包括越南在内的118个国家作为该决议的提案国。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于1982年12月10日通过,并于1994年11月16日正式生效。越南是最早签署并于1994年6月23日批准《公约》的107个国家之一,目前《公约》共有170个成员国。(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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