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越南政府总理阮晋勇和美国总统奥巴马委托,越南科技部部长阮军与美国驻越南大使大卫·希尔5月6日在河内正式签署了《越美和平利用核能合作协定》(简称123号协定)。 

此前,在文莱举行的第23届东盟峰会期间,越南政府副总理兼外交部长范平明同美国国务卿约翰·克里于2013年10月10日草签了该协定。据此,两国之间将相互转让核能相关的材料与技术,越南各核电项目也可采用美国先进核能技术。 

越南科技部长阮军认为,该协定正式签署标志着越美两国在和平利用核能合作领域已取得重要进展。此外,该协定将为两国在促进有关辐射技术应用和服务各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安全发展等的各项具体合作项目尽早落 地打开更广阔的发展前景。 

该协定有效期限为30年,共分为6个阶段,每阶段为5年。双方可以通过外交途径对本协定进行修改。(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