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各地方政府应早日下达指示,展开针对有亲属在韩国就业合同期满如期回国的每个家庭鼓励计划。这是越南劳动荣军与社会部日前 在胡志明市举行的2014年在韩国就业的越南劳动者回国鼓励计划实施会议上所强调的措施之一。

越南劳动荣军与社会部国外劳务中心主任潘文明先生表示,在韩就业的劳动者如期回国鼓励工作是非常重要的。通过在乡村电视、广播及成立咨询组等方式进行宣传,同时这些宣传形式应有监督机制及保持连续性。各省市人民委员会切实、有效开展鼓励宣传工作,减少合同期满不肯回国、非法滞留韩国的越南劳动者数量。

据越南劳动荣军与社会部国外劳务中心的统计数据,从2010年至今在韩国就业合同期满时不肯回国的越南劳动者比率均为50%。上述行为违反了越南与韩国的法律规定,因此韩方停止和限制了接受越南劳动。2014年,在韩国就业的越南劳动者合同期满回国共有3594人,其中清华省336人,河内市322人,胡志明市84人,西宁省58人及薄辽省54人。(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