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越南国家不仅肯定尊重和保护人权的重要性,而且还一直作出巨大努力保障人权。通过制定和不断完善法律体系及其实施具体措施,越南认为促进和保障人 权是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是越南胜利完成国家工业化和现代化事业的重要保障。作为2014-2016年任期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国,越南将尽力实现在相关国际机制和法律体系上所作出的承诺。 

越南国家成立的第一天,人权问题在越南宪法、重要政治和法律 文件、国家基本法律当中 得到了充分肯定。越南《1946年宪法》、《1959年宪法》和《1992年宪法》等文件中关于人权规定不断得到扩大,其充分表明越南国家一直作出最大努力保障人权。

2013年11月份在河内召开的第十三届越南国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越南《2013年宪法》(修正案)以强调 继续优先发挥人的因素。其充分体现了越南党、政府一直保障和尊重人权的观点,确保 更加有效地实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此外, 越南《2013年宪法》(修正案)的整个第二 章内容是涉及人权的,明确规定公民的权利与义务。

越南国会副主席汪周刘强调,越南《2013年宪法》(修正案)从第二章到第五章都设有 人权和公民基本权利及义务的内容。从《2013年宪法》(修正案)的布局角度看就可以看出越南党和政府如何正视保障人权。其肯定了越南党和政府干预保障人权,尊重人权及公民权利与义务的承诺。

另外,越南宪法中的人权规定在越南法规文件中不断得到具体化。自2009年以来,越南国会已颁发并修改多项重要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为尊重人权、保障人权的实施工作提供法律基础。越南的宪法和法律体系充分体现了1948 年《世界人权宣言》中所提出的所有有关人权的普遍及基本权利及联合国有关人权的其他国际条约。这表明,越南在建设成为法制国家进程中虽在经济仍面临许多困 难,但一直努力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并取得取得显著成就。

联合国常驻越南协调员普拉蒂巴·梅塔(Pratibha Mehta)女士对越南在制定和完善法律体系及促进保护人权的政策方面所作出的巨大努力给予高度评价。她强调,近年来越南不断改善法律和司法体系,建设成为一个法制 国家,从而加强有关保障人权的国家体制等。(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