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高度评价各国投票通过《禁止核武器条约》 hinh anh 1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阮芳娥大使。(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纽约——越通社驻联合国记者报道,《禁止核武器条约》谈判会议7月7日圆满结束。《禁止核武器条约》草案获得了122个国家的赞成,一票反对,一票弃权,草案获得通过。
 
该会议从6月15日至7月7日举行,吸引联合国130个成员国和33个国际非政府组织的代表参加。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阮芳娥大使率领越南代表团出席会议。
 
禁止核武器条约》在联合国纽约总部诞生,这是一项具有历史意义。这是首次拥有明确规定缔约国不应发展、生产、制造或以其他方式获得、拥有或储存核武器、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的国际法文书。此外,该条约规定缔约国要承诺不应使其领土或其管辖的任何地方存在其他国家的核武器。
 
在该条约签署之后接受采访时,阮芳娥大使表示,《禁止核武器条约》的诞生具有历史性、道理性和法律约束力的意义,其发出关于世界人民在彻底销毁核武器,建立无核武器世界渴望和决心的重要政治信息。首先,这是无核武器国家在长达70年不懈奋斗过程中的巨大成就。值得一提的是,该条约已规定核武器试验和使用国家要对遭受影响国家在协助受害者和克服环境后果等方面提供支持的责任。该条约也拥有为拥有核武器国际参与该条约创造便利条件的条款,并承诺彻底销毁核武器。在法律方面,截至目前,共有禁止核武器、禁止化学武器以及禁止生物武器等三个条约。这是为加强裁军和销毁核武器各项机制,面向建立无核武器世界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法律基础。
 
越南已主动、积极参加谈判进程,尤其是同东盟各国紧密配合,以及与拥有共同观点的国家为该条约做出积极贡献,并将禁止使用核武器、核武器试验和使用国对遭受影响国家的责任等各项重要内容进入该条约。阮芳娥大使表示,越南代表团已与拥有共同观点的国家紧密配合推动一个全面、最大限度体现无核武器国家头等关心问题的条约。其中,最突显的是,禁止威胁使用核武器以及明显地规定核武器试验和使用国家要对遭受影响国家在协助受害者和克服环境后果等方面提供支持的责任。国际友人和该会议主席高度评价越南的积极贡献。(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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