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家金融监督委员会副主席黎春义博士强调,银行方面不会向外国投资者大举出售股份。

在政府总理要求国家银行审查贸易银行以20%注册资金的最大比例向外国战略投资者出售股份,并向政府报告之后,越南国家金融监督委员会提出上述信息。

此举意味着政府开始考虑放宽外国战略投资者在股份银行的控股比例的问题,其将代替15%的现行规定。投资商希望这将是改变当前不景气的银行股票市场的一股新风。

身为金融领域的资深专家,李春义博士认为,政府总理的要求其实是希望各家银行选出对银行造成积极影响的股东。

可以看出,近年来,外国投资商与越南各家银行的合作已取得了许多新的发展。这些有外国投资伙伴的银行建立了具有竞争力的财政产品和服务,提高人力资源的素质和技术能力等。此外,外国投资商向越南的银行投资也赢得大量利息和市场份额。

2010年,越南工贸股份制银行 (Vietinbank)向国际金融公司 (IFC)和加拿大丰业银行 (Nova Scotia) 两家战略股东出售股份已帮助 Vietinbank 初步成功实施股份制。

越南国际银行 (VIB)预计提高澳大利亚联邦战略伙伴在 VIB 的控股比例从15%到20%,袋鼠国--澳大利亚一流零售银行的入股使 VIB 与其他银行相比具有竞争力。

湄公河开发银行表示,在与外国战略伙伴出售20%注册资金的股份达成基本协议,以便完成从1万亿越盾增加到3万亿越盾的增加资金计划。

此外,李春义博士也表示,一些银行未有具体和长期的发展战略,不愿意外国战略股东入股和直接参与管理银行,而只是合资经营,这是引起外国金融组织和银行近年来在银行领域撤资情况的主要原因。

李春义博士说:“能与外国伙伴有效合作取决于国内银行合作的态度和能力”。

尽管如此,越南银行产业多年来的发展,尤其是全球金融危机后越南银行的活动仍保持良好势头,并受到外国投资商的高度评价和期望。VinaCapital 基金会关于2010年与外国伙伴促进投资情况的报告表明财政金融依然是越南特别关注的领域,仍有严格规定和限制外国投资商在该领域的投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