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天来,国内外一些网站、电子报和报纸纷纷刊登有关被公安逮捕的胡志明市食品工业大学女生阮芳鸳案件的歪曲事实消息。为了让读者和舆论更加了解此案件的真相,越通社谨向读者提供如下真实信息。

2012年10月19日,越南隆安省公安局调查机构根据《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刑法》第88条,签发关于刑事案件和嫌疑人的起诉决定,对丁原柯和阮芳鸳两名犯罪嫌疑人进行拘捕并暂时扣押四个月,旨在进一步调查丁原柯和阮芳鸳及其他有关对象所进行破坏越南社会主义国家宣传活动的犯罪行为。

隆安省公安局副局长、隆安省公安局调查机构首长阮陆大校表示,2012年10月11日,隆安省职能机构人员在丁原柯私家检查并发现丁原柯派发违反越南法律内容材料的若干证据。进一步调查结果表明,丁原柯和阮芳鸳按照阮善诚的教唆共同进行破坏和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国家的宣传活动。阮善诚原籍越南隆安省,因犯下违反越南法律罪行而潜逃国外。目前,阮善诚是越南境外所谓 “爱国青年人”组织的成员。实际上“爱国青年人”是一个反动组织。

丁原柯在认罪书中详实交代了其犯罪行为。据此,他受阮善诚教唆研制炸弹,使用电灯制作雷管。丁原柯成功研制雷管后,按照阮善诚的吩咐,将炸弹投放在设定地点等。

胡志明市调查机构副首长黎红河上校透露,此前于2012年10月10日上午7点15分,丁阮两人在胡志明市安霜桥派发“爱国青年人”组织的传单,内容是歪曲和捏造我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和土地政策,同时宣传有关越南对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主权的错误观点,以及越—中陆地边界的不实消息等。此外,这些传单的内容还毫无根据地指控越南共产党已经衰退变质,同时煽动人们上街游行示威反对越南共产党 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家。安全机构已当场缴获723张传单,口号横条和用于存放传单和口号横条的一个外面贴着以前西贡伪政权三条旗的纸箱。

阮方鸳在认罪书中承认,她和丁原柯共同派发宣传单的事实。他们在2000多张宣传单背后,每张贴上一张面值两万、一万或五千块钱的越南盾(纸币)。全部宣传单放在纸箱里。纸箱安装以手机闹钟驱动的定时装置。每当装置震动,纸箱就会自动打开,吐出传单。

10月10日凌晨,丁阮两人装扮成一对情侣,当场拍摄派发传单和职能机构人员缴获传单的情景,然后通过社交网站脸谱( facebook )和雅虎信箱发给阮善诚。

阮方鸳说:2012年5月,她通过雅虎短信方式认识了阮善城。然后,阮善城向她介绍丁原柯(1988年生于隆安省,从事电脑维修)。受阮善城的教唆,阮方鸳进行了一些活动,具体是2012年8月20日,她将黄底红色三条旗和写着反对越南共产党口号的白布横条挂在越南28号国道经过平顺省路段两边。

被逮捕后,阮方鸳十分懊悔,并诚恳认罪:“我自己知道我做的事是违反越南国家法律,是反越南共产党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帮助反动组织破坏越南党和国家的行为。”她解释说:“我这么做是因为遇到经济困难,希望阮善诚给我提供笔记本电脑、手机和学费等。” 阮芳鸳请求党和国家予以从轻、从宽处理,让她能继续上学,今后成为有益的公民,悔过自新重新做人。

根据胡志明市食品工业大学领导,阮方鸳不是本校青年团的干部,所谓本校109名大学生在向国家主席请愿书上签名纯属子虚乌有。这表明,若干网站,电子报和外国媒体报道的信息是纯属捏造和没有依据的。越南职能机构人员逮捕丁原柯和阮方鸳是按照越南法律规定所进行的。(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