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实施越南政府有关改善经营环境及提高国家竞争能力的19号决议所取得的积极成果,最近越南政府已出台一项新决议,取代政府19号决议,目的是力争将越南跻身经营环境最好的东盟四国名录。

据越南政府2014年颁发的19号决议所提出的目标,2015年越南力争实现国内经营环境指数达到,甚至超过东盟六国(包括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文莱)的平均水平。截至目前,19号决议颁发一年后,全国各部委行业已展开各项行动计划并取得初步结果。

中央经济管理研究院院长阮廷恭敬说,“自从展开落实政府19号决议以来,越南政府尤其是政府总理十分注重提高经营环境指数问题。政府、中央各部委行业和地方政府同心协力,致力于改善越南经营环境,并取得一些积极进展。”

为了实施上述目标,越南将努力缩短税费、社保缴纳办理时间,力争参加电子申报纳税系统的企业比例达95%、实施电子缴税企业达90%等。

世银东亚太平洋地区贸易和竞争力局经理温迪·沃纳说,“越南政府在实施依法纳税及经营环境改善方面已采取多项措施,体现了政府的巨大决心。越南财政部也颁发了许多有关税务行政手续改革及其路线图的文件和实施细则,我想这是正确的,越南应继续发挥。”
基于政府19号决议所取得的成果,最近,越南政府已颁布一项新决议,取代19号决议。其中指出,2016年,越南力争国内经营环境指数达到东盟最发达四国(即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和菲律宾)的平均水平。

在当前融入世界经济进程中,按照政府2015年刚颁发的19号新决议,制定一个具体的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是越南必须迈出的实质性步伐,目的是将越南真正成为东盟区内拥有最佳经营环境的国家之一。(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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