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二次会议发表第二十二号公报 hinh anh 1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二次会议(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市——越南国会11月18日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国会主席阮氏金银和各位国会副主席主持会议。

上午,国会就《铁路法》(修正案)草案展开讨论。

会议在国会副主席冯国显的引导下进行。国会就《铁路法》(修正案)草案展开讨论。会上,共有12位国会代表发表意见。讨论意见围绕以下主要内容:

——本法调整范围

——铁路运营原则;铁路发展政策;铁路运营过程中享受的优惠及扶助政策

——铁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城市铁路;高速铁路

——铁路运营活动的管理

——铁路交通运输调度工作;列车运行图;铁路交通安全;铁路基础设施保护工作

——铁路基础设施经营;铁路运输经营;铁路运输成本及价格。

国会听取交通运输部长张光义解答国会代表有关《铁路法》(修正案)草案的疑问。

9时50分开始:

二、国会就《关于对入境越南的外国人试点实施签发电子签证的决议》草案展开讨论。

国会副主席杜伯巳指引会议。国会就《关于对入境越南的外国人试点实施签发电子签证的决议》草案展开讨论。会上,共有18位国会代表发表意见。讨论意见主要围绕以下内容:

——国会颁发《关于对入境越南的外国人试点实施签发电子签证的决议》的需要性;

——本决议的名称、调整范围及适用对象;

——本决议的布局;

——本决议的可行性(在预防和打击罪犯,维护安全秩序等国防安全以及技术基础设施、技术及人力、试点实施的时间等方面);

——电子签证的期限;签发电子签证的职能机构;电子签证的费用;

——试点签发电子签证的期限;

国会听取了公安部长苏林澄清国会代表就《关于对入境越南的外国人试点实施签发电子签证的决议》草案所提出的若干问题。

下午,国会副主席丛氏放指引会议。国会表决通过《宗教信仰法》。

国会听取了国会常委会委员、国会青少年儿童文化教育委员会主任潘青平阐述有关解答、吸收与整理《宗教信仰法》草案的报告。

其后,国会表决通过第六条、第三十条和《宗教信仰法》全文。

国会就《旅游法》(修正案)草案展开讨论。

国会就《旅游法》(修正案)草案展开讨论。会上,共有19位国会代表发表意见。讨论意见主要围绕以下内容:

——《旅游法》修正工作的重要性;本法的布局

——旅游业发展政策;禁止行为

——旅游业发展协助基金会成立的必要性、资金来源及管理与使用问题

——经营条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资料及相关手续;辨别国内旅行社与国外旅行社

——导游人员培训、标准及导游服务管理

——旅游留宿场所分类标准,考核与分类程序

——旅游业管理工作;旅游专业监察

——在国外设立越南旅游代表处的必要性;旅游促进推广活动的资源

——补充并对旅游资源进行更仔细的规定;保护旅游环境;确保游客安全;严格处理旅游违法行为;发展旅游电子商务;促进山区、少数民族地区的旅游业发展;城市旅游;海洋旅游;生态旅游;探险旅游;医疗旅游;心灵旅游

国会听取文化体育与旅游部长阮玉善解答国会代表《旅游法》(修正案)草案的疑问。

2016年11月21日星期一,国会在会堂上举行全体会议。上午,国会就《规划法》草案展开讨论;下午,国会就《警卫法》草案展开讨论。(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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