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三次会议发表第九号公报 hinh anh 1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三次会议。(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6月1日,越南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越南国会主席阮氏金银主持会议。

上午,在国会副主席汪周刘的指引下,国会已听取国会常委会委员、国会法律委员会主任阮克定作了《法律援助法》(修正案)说明、意见采纳和整理报告。其后,国会就该法案部分仍存在异议问题进行讨论。会上,共有29位国会代表发表意见。讨论的意见围绕以下内容:

关于本法的布局,法律援助活动的原则,国家有关法律援助的政策,法律援助职业规则,法律援助工作的财政来源,在贫困县、贫困乡协助实施具有代表性的复杂法律援助活动,关于调整对象,术语解释,严禁的行为,有关实施法律援助活动社会化,具体规定等。

关于法律援助受理者:法律援助受理范围正如法律草案所示的内容以确保其可行性,提议扩大范围以符合相关法律,补充“接近贫困线人”、“接近贫困线受害者”、《儿童法》所示的14个家境特别儿童类、徒刑期满的人,澄清旅居越南外国人和旅居海外越南人是否获得法律援助,重新核查并更清楚地提出有关“常驻经济社会条件特别困难地区的少数民族”的规定,关于对若干获得法律援助的对象的“遇到财政困难”这一条件。

关于组织落实法律援助活动:国家法律援助中心,成立、维持国家法律援助中心分支机构的条件,选择签署法律援助合同,考虑有关签署法律援助合同的规定。

关于法律援助人员:法律援助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为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津贴制度,法律援助合作者。

关于法律援助的范围、领域、形式及活动:商业贸易领域中的法律援助,流动性法律援助形式,要求法律援助,对法律援助形式的具体意见,参加诉讼、法律咨询、诉讼外代表,法律援助事务的档案,有关制定给予儿童的友善法律援助的规定。

关于若干其他问题:相关机关对诉讼中法律援助活动的责任,处理投诉信访,转发条款,法律援助中的损失赔偿机制。

司法部部长黎成龙为此提供更多信息并解答代表们提出的部分问题。

下午,在国会副主席冯国显的指引下。国会已在会堂听取交通运输部部长张光义受政府总理的委托阐述了有关将龙城国际航空港项目赔偿、协助、安置内容分为龙城国际航空港项目框架内的小项目的呈文。

国会常委会委员、国会经济委员会主任武鸿青作了关于将龙城国际航空港项目赔偿、协助、安置内容分为龙城国际航空港项目框架内的小项目的审查报告。其后,国会就该内容分组讨论。
6月2日星期五,国会在会堂举行会议。

上午,国会听取有关《技术转移法》(修正案)说明、意见采纳和整理报告,并就该法案部分仍存在异议问题展开讨论。

下午,国会听取有关《武器、爆炸物及其辅助工具管理使用法》草案说明、意见采纳和整理报告,并就该草案部分仍存在异议问题展开讨论。(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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