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发表第十四号公报 hinh anh 1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全景。(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4月6日上午,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继续在河内召开全体会议。

上午,在国会主席阮氏金银的指引下,国会听取了国家主席陈大光所作关于免去政府总理职务的呈文。其后,国会就此分组讨论。

在国会副主席汪周刘的指引下,国会已听取国会常委会委员、国会法律委员会主任潘忠李所作的关于解答、吸收、整理《信息获取法》草案的报告。其后,国会表决通过第五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和《信息获取法》全文。

在国会副主席丛氏放的指引下,国会已听取国会委员会委员、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主任阮德海所作的关于解答、吸收、整理《增值税法、特别消费税法、税务管理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的报告以及关于解答、吸收、整理《进出口税法》(修正案)草案。其后,国会表决通过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和《增值税法、特别消费税法、税务管理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全文,表决通过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和《进出口税法》(修正案)全文。

下午,在国会主席阮氏金银的指引下,国会听取:

——国会委员会委员、国会秘书长阮幸福代表国会委员会所作的关于就免去政府总理职务问题的分组讨论结果的报告;

——国家主席陈大光所作的关于解答、吸收国会代表就免去政府总理职务问题的讨论意见结果的报告。

国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免去政府总理职务。

监票小组公布计票结果。

其后,国会已听取国会秘书长阮幸福所作的关于免去阮晋勇先生的政府总理职务的决议草案。国会讨论并表决通过关于免去阮晋勇先生的政府总理职务的决议。

国会主席阮氏金银代表国会发表讲话并向政府总理阮晋勇赠送鲜花。

国会已听取国家主席陈大光所作的关于国会选举政府总理的提名名单的呈文。其后,国会就政府总理候选人预备人选方案分组讨论。

2016年4月7日星期四,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

上午,国会进行选举政府总理;听取关于免去国家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职务的呈文并就此分组讨论。

下午,国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免去国家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职务;听取关于国家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预备人选方案的呈文并就此分组讨论。(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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