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发表第十六号公报 hinh anh 1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

 

越通社河内——国会2016年4月8日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

国会主席阮氏金银主持会议。

上午,国会已听取:

—— 国会常委会委员、国会秘书长阮幸福代表国会常委会所作的关于各国会代表团对国家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预备人选方案的讨论结果报告;

—— 国家主席陈大光所作的关于吸收、解答国会代表对国家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预备人选方案的意见的报告。

国会讨论、表决通过国家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名单。

其后,国会以无记名投票选举国家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监票小组公布计票结果。

国会已听取国会秘书长阮幸福所作的关于国家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的决议草案。

国会讨论、表决通过《关于国家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的决议》。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阮和平宣誓就职。

国会主席阮氏金银代表国会向刚选举产生的国家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表示祝贺和赠送鲜花。

其后,国会已听取政府总理阮春福所作的关于批准免去若干政府副总理、部长和政府其他成员的呈文。

国会对批准关于免去若干政府副总理、部长和政府其他成员的提议进行分组讨论。

下午,国会已听取:

—— 国会常委会委员、国会秘书长阮幸福代表国会常委会所作的关于各国会代表团对批准于免去若干政府副总理、部长和政府其他成员的提议的讨论结果报告;

—— 政府总理阮春福对国会所作的关于吸收、解答国会代表的意见的报告。

国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关于免去若干政府副总理、部长和政府其他成员的提议予以批准。

监票小组公布计票结果。

其后,国会已听取国会秘书长阮幸福所作的关于批准免去若干政府副总理、部长和政府其他成员的决议草案。

国会讨论、表决通过《关于批准免去若干政府副总理、部长和政府其他成员的决议》。

国会主席阮氏金银代表国会向国会刚免去职务的政府副总理、部长和政府其他成员同志表示祝贺和赠送鲜花。

其后,国会已听取政府总理阮春福所作的关于批准任命若干政府副总理、部长和政府其他成员的呈文。

国会对批准关于任命若干政府副总理、部长和政府其他成员的提议进行分组讨论。

2016年4月9日星期六,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

上午,国会表决通过《关于至2020年国家级土地使用规划调整及(2016-2020年)末期土地使用计划的决议》,《关于批准关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之间签发签证的协议照会以及《签署、加入和履行国际条约法》(修正案)的决议》,对任命若干政府副总理、部长和政府其他成员予以批准。

下午,国会表决通过《关于批准政府总理对任命若干政府副总理、部长和政府其他成员的提议的决议》,对批准关于免去国家选举委员会若干副主席和委员,国防-安全委员会若干副主席和委员的提议进行分组讨论。(越通社-VNA)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