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1日,第十三届越南国会第六次会议召开全体会议。国会主席阮生雄主持会议,继续进行质询和回答质询。
一、信息传媒部部长阮北山继续回答了7个省市的8名国会代表直接质询,代表所提出的问题集中于以下若干内容:
— 在线游戏与黑网页状况及其负面影响的防止措施;
— 信息传媒的国家管理;
— 广告管理;
— 信息安全;
— 电信领域的独家占有;
— 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闻消息定向;
质询过程中,司法部部长何雄强参与解答,澄清一些相关问题。
其后,国会主席阮生雄发表讲话,结束对通信传媒部部长阮北山质询的议程。
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和平直接回答16个省市19名国会代表的质询,代表们所提出的问题集中于以下内容:
— 审判质量,尤其是反腐败案件;
— 审判员在处理案件的审判能力,其中有具有外国因素的案件;地方法院布置、安排审判员数量的不合理之处;
— 冤案审判工作的责任;
— 逾期案件、缓刑案件状况的克服措施;一些案犯被调查员逼供、使用酷刑的状况;
— 审判工作中的“黑贷款”活动管理;
— 发展案例以确保在诉讼审判活动中的统一应用;
— 未成年人年犯罪增多的状况等
质询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阮和平、公安部部长陈大光参与解答,澄清一些相关问题。
其后,国会主席阮生雄发表讲话,结束对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和平质询的议程。
三、政府总理阮晋勇发表讲话,澄清有关质询问题的一些内容,并直接回答10个省和直辖市13名国会代表的质询,集中于以下内容:
— 炼油厂规划管理及签发兴建许可证;
— 水电站工程施工与运行质量;
— 改革政策与体制以为市场树立信心;
— 企业结构重组的结果;
— 反腐败工作中最高领导人的责任;
— 农业、农民与农村的投资效果;
— 预防洪水措施等
国会主席阮生雄发表讲话,结束质询和回答质询。
越南电视台、越南之声广播电台和其他新闻媒体已向全国选民和同胞现场直播和报道质询会。
2013年11月22日星期五,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
上午,国会表决通过《消防法》(修正案)并讨论第十届国会所通过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决议的开展落实情况(包括签发具体规定文件与实施细则)。
下午,国会继续在会堂讨论《土地法》草案(修正案)。(完)
一、信息传媒部部长阮北山继续回答了7个省市的8名国会代表直接质询,代表所提出的问题集中于以下若干内容:
— 在线游戏与黑网页状况及其负面影响的防止措施;
— 信息传媒的国家管理;
— 广告管理;
— 信息安全;
— 电信领域的独家占有;
— 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闻消息定向;
质询过程中,司法部部长何雄强参与解答,澄清一些相关问题。
其后,国会主席阮生雄发表讲话,结束对通信传媒部部长阮北山质询的议程。
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和平直接回答16个省市19名国会代表的质询,代表们所提出的问题集中于以下内容:
— 审判质量,尤其是反腐败案件;
— 审判员在处理案件的审判能力,其中有具有外国因素的案件;地方法院布置、安排审判员数量的不合理之处;
— 冤案审判工作的责任;
— 逾期案件、缓刑案件状况的克服措施;一些案犯被调查员逼供、使用酷刑的状况;
— 审判工作中的“黑贷款”活动管理;
— 发展案例以确保在诉讼审判活动中的统一应用;
— 未成年人年犯罪增多的状况等
质询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阮和平、公安部部长陈大光参与解答,澄清一些相关问题。
其后,国会主席阮生雄发表讲话,结束对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和平质询的议程。
三、政府总理阮晋勇发表讲话,澄清有关质询问题的一些内容,并直接回答10个省和直辖市13名国会代表的质询,集中于以下内容:
— 炼油厂规划管理及签发兴建许可证;
— 水电站工程施工与运行质量;
— 改革政策与体制以为市场树立信心;
— 企业结构重组的结果;
— 反腐败工作中最高领导人的责任;
— 农业、农民与农村的投资效果;
— 预防洪水措施等
国会主席阮生雄发表讲话,结束质询和回答质询。
越南电视台、越南之声广播电台和其他新闻媒体已向全国选民和同胞现场直播和报道质询会。
2013年11月22日星期五,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
上午,国会表决通过《消防法》(修正案)并讨论第十届国会所通过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决议的开展落实情况(包括签发具体规定文件与实施细则)。
下午,国会继续在会堂讨论《土地法》草案(修正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