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越南国会主席阮生雄主持会议。

在国会副主席汪周刘的引导下,上午,国会已听取:
——越南司法部长何雄强受越南政府总理委托作《法律规范性文件颁布法》草案的呈文;

——越南国会法律委员会主任潘忠理作《法律规范性文件颁布法》草案的审查报告;

——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国会法律委员会主任潘忠理作《户籍法》草案的解答、吸收和整理报告。

其后,国会就《户籍法》草案中所存在异议的若干内容展开讨论。会上,共有21位国会代表发表意见。讨论的意见围绕以下内容:

——《户籍法》的适用范围;

——登记户籍原则;乡级、县级人民委员会办理户籍登记手续的权限分级管理;

——签发出生证、结婚证;签发出生证和《公民身份法》草案所规定的公民身份证之间的关系;户籍摘录的签发;

——有关申报出生登记,父母与子女相认的内容、职责、权限、手续;从事户籍工作者的任务、权限等。

下午,国会已听取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国防安全委员会主任阮金科作《公民身份法》草案的解答、吸收和整理报告。

其后,国会就《公民身份法》草案中所存在异议的若干内容展开讨论。会上,共有21位国会代表发表意见。讨论的意见围绕以下内容:

——《公民身份法》的名称与适用范围;

——收集公民的相关信息,输入国家居民数据库;国家居民数据库的管理和使用;公民身份证号码;

——公民身份数据库的信息;提供、交换、使用公民身份数据;

——公民身份证上所显示的信息;公民身份证签发时间;公民身份证签发、换发、补发手续办理期限、权限和地点;
——有关生效和转接的规定等。

按计划,10月29日星期三上午,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听取关于投资兴建龙城国际航空港的主张的报告,关于《越南民用航空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的报告,并对此法案中所存在异议的一些内容展开讨论。下午,国会就《国家预算法》(修正案)、《国家审计法》(修正案)分组讨论。(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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