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三届国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9月22日至10月2日在河内举行。越南国会主席阮生雄主持会议。

越南国家副主席阮氏缘、政府副总理阮春福、政府副总理武德儋、越南国会民族委员会、国会各委员会、国会办公厅和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以及一些有关部委、行业及机关等代表一同出席。

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对在第十三届国会第八次会议上首次呈递国会审议的9部法律草案和呈递第十三届国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5部法律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对越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越南政府关于2014年案件执行、预防和打击罪犯和违法犯罪行为,反腐败等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就按照越南国会签发关于2011-2015年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10号决议,对公共投资、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体系等结构重组的落实情况监督结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对普通教育课程、教科书革新提案的呈文和国会关于普通教育课程、教科书革新提案决议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举行对越南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部长阮明光和越南国家银行行长阮文平的质询和回答质询活动。

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对批准联合国关于《残疾人权利公约》和《联合国反酷刑公约》等提出要意见和建议。此外,国会常务委员会还对《阻碍人民法院诉讼活动行为的行政处理法令》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