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越南工商部竞争管理局与同奈省人民委员会和日本国际协力机构(JICA)联合举行题为“越南竞争法与日本经验”研讨会。

研讨会上,日本国际协力机构竞争管理咨询专家五十岚(Osamu Igarashi)认为,按照市场机制,企业进行有效竞争就能够合理地确定消费者的需求。从而,企业才能向市场提供满足消费者需求的货物和服务。此外,自由和健康竞争将使 企业有能力保持市场份额,符合于消费者和企业本身的愿望。健康竞争还帮助提高经营效果和生产率,使货物和服务质量更好,价格更为便宜。

五十岚先生强调,严格实施竞争法将推动自由和健康竞争,这也是每个国家十分重要的问题。目前,世界上共有 100 个国家颁发并实施《竞争法》。

越南从2004年开始实施《竞争法》,按照所提出的目标,到2015年,东盟各成员国都颁发并实施《竞争法》。(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