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海防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初审涉嫌“使用电脑网络、电信网、因特网以及数码设备占夺财产”刑事案的中国被告人雄杰与其他三名中国同犯。被告人上述犯罪行为对越南各家银行的清算支付系统造成恶劣影响。

4名中国籍被告人分别是:雄杰(1979年出生),自由劳动者,常驻户口湖北省,武汉市,江 岸区;林伟,常驻户口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 ;林佳俊,留美学生,常驻户口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北玲中街二号;林丽华,自由经营者,常驻户口福建省、福清市勾头街215号。4个被告人于2013年3月26日被海防市公安以使用假冒信用卡占夺财产行为进行逮捕。
 
成功使用假冒银行卡在银行进行交易次数为196次,取款39.4亿越盾(约合18.7万美元)。

上述4名被告人已使用手提电脑、电话号码显示器、信用卡信息记录器、7张银行卡等作案设备及工具。
 
审判委员会已对被告人进行审讯以澄清其犯罪行为。越南外贸银行Vietcombank代表表示,该银行已向各名受害者赔偿。
 
预计,审判委员会将于8月26日做出最后判决。(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