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份,越南和欧盟所签署的《全面合作伙伴协定》(CPA)体现了双方关系进入了新发展阶段,其对各自经济发展与贸易活动产生积极影响。

上述是10月23日在河内举行题为“全面合作伙伴协定:越南 - 欧盟合作新框架”的研讨会上集中讨论的议题。与会代表认为,《越南—欧盟全民合作伙伴协定》体现了双方关系从合作发展已发展成为全面深化且平等伙伴的合作关系。《越南—欧盟全面合作伙伴协定》包括各领域内容与范围的承诺,从贸易、投资、政治、合作发展等领域到司法合作和专业合作等,同时还包括教育培训、农业、能源、交通、城市规划、旅游和克服战争后果等欧盟具有优势而越南需要的领域等。

欧盟驻越代表团团长法兰兹·叶森(franz Jessen)大使表示说:“《全面合作伙伴协定》将允许越南和欧盟在强有力的多边规定体系和全球管理体制中分享共同利益,从而进一步推动合作,应对气候变化、恐怖和 防止核武器扩散等地区乃至世界正在面临的挑战。”

目前,欧盟是越南最大经贸伙伴之一,是越南第二大出口市场,仅次于美国。近些年来,双方贸易额年均增长率达15至 20% 。近10年来,越南对欧盟出口的年均顺差额达30到50亿美元,占出口金额的50%。

在研讨会上,诸位专家强调,《越南—欧盟全面合作伙伴协定》将对双方贸易与投资等活动产生积极影响,同时为越南进军欧盟市场创造便利条件。

《越南—欧盟全面合作伙伴协定》被视为双方启动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重要前提。尽管越南与欧盟已经签署《全面合作伙伴协定》,然而,还经过欧盟 27 个成员国和欧盟议会批准后该协定才生效。(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