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委员、老挝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宋潘·平坎米(Somphanh Phengkhammy)的邀请,由越共中央委员陈国旺院长率领的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代表团于12月1日至5日对老挝进行正式访问。

昨天下午,越南最高检察院代表团与老挝最高检察院代表团进行会谈。双方同意关于近年来两国检察院的合作内容和方向,包括继续加强两院高级领导的互访,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帮助老挝在提高老挝检察院干部水平的培训工作并派遣专家帮助老挝建设教育培训课程。双方联合有效展开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协议(于1998年7月6日在河内签署),建议让有权威机构允许谈判与签署关于移交执行徒刑对象的协议,一致同意联合举办的越—老边境省检察院会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