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旅游业有望突破发展 hinh anh 1附图。(图片来源:因特网)

越通社河内——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三次会议2017年6月19日举行。会上,国会表决通过《旅游法》(修正案),为旅游发展提供法律框架和营造便利环境。《旅游法》(修正案)有许多新内容,有望将为越南旅游活动带来积极效果,并提高其活动质量、竞争力和创造突破性步伐。

2017年《旅游法》(修正案)是以游客为旅游活动的中心。其对有关各级人民委员会、旅游目的地管理组织和个人,旅游服务经营组织和个人,旅游住宿和导游,其他旅游服务经营单位等的责任的许多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补充,以确保游客安全和他们的合法利益与权利,为游客提供便利条件。

越南旅游扶持基金如何有效融资?


2017年《旅游法》(修正案)有望提高越南旅游竞争力,并创造突破性步伐。

越南通过向国内企业颁发营业执照而进一步确保旅游服务质量,制定有关旅游经营负责人水平的规定,从而实现旅游经营活动专业化,进一步做好指导服务,合理解决导游质量与数量要求的问题。

游客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得到重视,其有助于让游客感到满意,避免服务质量仍未满足游客的期望。越南在为旅行社创造便利条件的同时也特别关注提高旅游、留宿、导游质量。

各机关、企业有权主动决定旅游推广、促进活动的经费。越南成立发展资助基金会将是解决旅游业目前有财政资源的困难的重要因素,其创造必要资源以满足实际需求,包括开展旅游促进、推动,打造产品和为旅游业进行人力资源培训等活动。该基金会将有助于旅游活动得到主动、专业地展开,为促进今后越南旅游业增长作出贡献,符合于政府为旅游业提出的目标和计划。

为了让2017年《旅游法》(修正案)发挥其效果,为越南旅游产生积极影响,旅游领域中所有主体和有关组织、个人、社区应主动且积极遵守、执行2017年《旅游法》。

国家管理机关应继续完善关于旅游的法律系统,尽早制定具体规定文件,为旅游发展提供便利条件,向旅行社、从事旅游领域人员、游客和社会宣传、教育有关旅游的法律;严格遵守按照《旅游法》制定有关旅游的国家管理工作。

从事旅游活动企业应主动了解,更新《旅游法》及具体规定文件,自愿遵守关于旅游的法律,确保充分满足经营条件和按照法律严格执行义务。

从事旅游领域人员应主动学习、磨练和提高知识、专门业务,遵守法律,意识到保护国家形象,服务于游客的必要性。与此同时,游客应提高责任、行为文化意识以及自己的旅游权利、义务,这也是一项重要事项之一。(来源:《人民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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