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21日举行的政府立法专题会议上,越南政府成员继续讨论《药品法修正案(草案)》。

药品价格管理是备受关注的问题之一。多位代表认为,应继续交由卫生部牵头,同时成立跨部门委员会,对药品价格进行管理。

政府总理阮晋勇在会上发言指出:“必须对药价进行管理,这是政府、财政部和卫生部不可推卸的责任。卫生部要对药品进口、出口、零售价格做出具体规定。但价格制定原则和依据是不是应该交由财政部去做。我赞成成立由卫生部、财政部及有关部门组成的跨部门委员会,以对药价加以管理。” 
阮晋勇强调,为抓好药价管理工作,并降低药品价格,要做好供求平衡,并与集中各种资源,鼓励各种经济成分投资发展制药业相结合,以向国内市场供应药品。

关于政府成员21日上午讨论的《生产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法(草案)》和《企业法修正案(草案)》,阮晋勇表示,上述法律草案均涉及国有企业,因此计划投资部和财政部要互相配合,避免所制定的规定相重复,并要明确国企概念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来源:越南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