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总理刚前发第874号决定,批准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赞助的《加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能力及非国家主体的角色,协助越南政府开展反腐败工作》项目名录。

项目实施期限为4年,总经费为156.24万美元,其中使用官方无偿援助资金为147.8万美元,越南自筹资金为8.44万美元。项目的长期目标是通过提高《联合国反腐败公约》遵守水平和提升非国家主体在展开反腐败工作中的角色,增强越南政府反腐败工作能力。

项目展开之后,越南反腐败法将朝着提高《联合国反腐败公约》遵守水平方向进行修正;建立服务于反腐败评价工作的防腐败数据库;提高各个社会组织对反腐败工作的监察工作效果等。

越南政府总理第874号决定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于2005年12月14日正式生效。这是联合国历史上通过的第一个用于指导国际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文件,对预防腐败、界定腐败犯罪、反腐败国际合作、非法资产追缴等问题进行了法律上的规范,对各国加强国内的反腐行动、提高反腐成效、促进反腐国际合作等具有重要意义。(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