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海鸥”强度继续加强,迅速向越南陆地移动,针对此情况,越南政府总理发出公函。公函内容如下:

台风“海鸥”(越南称第三号台风)强度继续加强,台风中心附近最强风力12-13级,阵风15-16级,迅速向越南陆地移动。9月16日,台风“海鸥”直接影响到北部湾海域和从广宁省到宜安省的沿海省市,台风中心附近最强风力11-12级,阵风13-14级,引发大范围强降雨,特别是东北地区和越北地区。

为了主动应对台风来袭,减轻台风影响和损失,政府总理要求,有关省市人民委员会和部委、行业、机关暂时推迟不必要的会议,集中指导并做好台风防范应对工作;同步展开预防台风和洪水的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针对可能直接受台风影响的地方,应立即开展保障各工程项目,尤其是海堤、水库、在建工程等的安全,指导加固房屋、厂房、仓库,防止城市内涝,保护农业生产等。

各沿海省市同边防部队和有关单位使用所有工具并寻找一切办法,向正在海上活动的船只船东通知台风演变,让他们主动撤离危险海域,并在安全地方停泊 。

越南外交部继续跟踪,同有关机关掌握船只的信息,主动与本地区各国联络,为船只和渔民避风创造便利条件。
越南搜寻救难国家委员会和国防部指导边防力量、海警力量同各职能机关和各地方政府继续指导、呼吁船只,尤其是正在危险区域活动的船只到安全地区避风;主动部署工具和力量疏散居民, 随时展开应救工作。

公安部指导各地方公安力量确保遭受自然灾害影响地区的社会秩序安全,台风袭击时,在必要情况下主动禁止交通工具在路上活动,随时协助疏散居民,配合开展救护工作等。

其他部委行业按照自己的职能和任务有责任指导各地方立即开展应对台风的各种方案,同时准备好力量、工具和物资,以应对台风和洪水。

越南中央防洪抗暴指导委员会 严格执行防抗台风值班 制度,综合台风和洪水演变的信息,督促与指导各部委、行业和地方政府开展应对台风和洪水的具体措施。

政府总理派遣中央防洪抗暴指导委员会和搜寻救难国家委员会工作组加大检查、监督、指导广宁省和海防市开展应对台风的措施。(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