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公河下游调查协调委员会于1956年成立,协调对该地区的投资并管理地区内各种资源。到1995年,柬埔寨、老挝、泰国与越南四国已签署了1995年《湄公河流域可持续发展合作协定》并依照协定成立新湄公河委员会(MRC),取代了原来的湄公河临委会。
湄公河委员会每四年召开一届峰会。首届峰会在泰国华欣举行。
此前,第二届峰会于2014年4月在越南胡志明市举行。湄委会成员国越南、柬埔寨、老挝、泰国领导人,中国、缅甸等对话伙伴国和发展伙伴代表与会。峰会发表了发表《胡志明市宣言》,承诺继续履行1995年通过的《湄公河流域可持续发展合作协定》,应对气候变化挑战,保护流域内水、能源及粮食安全,促进湄公河流域的可持续发展。(越通社-VNA)
湄公河委员会每四年召开一届峰会。首届峰会在泰国华欣举行。
此前,第二届峰会于2014年4月在越南胡志明市举行。湄委会成员国越南、柬埔寨、老挝、泰国领导人,中国、缅甸等对话伙伴国和发展伙伴代表与会。峰会发表了发表《胡志明市宣言》,承诺继续履行1995年通过的《湄公河流域可持续发展合作协定》,应对气候变化挑战,保护流域内水、能源及粮食安全,促进湄公河流域的可持续发展。(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