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总理刚签发关于将14个遗迹列入国家级特殊遗迹名录的2408号决议,这是越南第5批遗迹被列入国家级特殊遗迹名录。

14个遗迹包括:

一、北宁省慈山市镇李朝历代皇帝陵墓和祠堂历史遗迹区

二、太平省兴河县陈朝历代皇帝陵墓和祠堂历史遗迹区

三、平定省西山县西山三杰祠堂历史遗迹区

四、前江省州城县沥涔—吹蔑(Rạch Gầm–Xoài Mút)之战历史遗迹区

五、山罗省山罗市山罗监狱历史遗迹区

六、坚江省富国县富国监狱历史遗迹区

七、广治省永灵县咏木(Vịnh Mốc)地道和永灵地道村历史遗迹区

八、清化省厚禄县赵夫人遗迹区历史和艺术建筑遗迹区

九、河内市国威县师寺(chùa Thầy)历史和艺术建筑遗迹区和柴山(Sài Sơn)石山

十、北宁省仙游县佛迹寺历史和艺术建筑遗迹区

十一、兴安省兴安市铺宪(Phố Hiến)遗迹区历史和艺术建筑遗迹区

十二、河内市朔山县朔庙艺术建筑遗迹区

十三、河内市石室县西方寺艺术建筑遗迹区

十四、林同省吉仙县(Cát Tiên)吉仙考古遗迹区

政府总理责成文化体育与旅游部和拥有国家级特殊遗迹区的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在其职责和权限范围内按照有关文化遗产的法律法规对这些遗迹区进行管理。(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