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人民报》报道,越南政府6月25日发布第2015年/60号议定,旨在修正和补充《详细规定、引导实施证券法及其修正补充法》的第2012年/58号议定。

据此,从2015年9月1日起,对若干经营类型不属于受限领域,或股权分配制度所允许的企业,外资持股比例可至100%。

对于从事多种经营项目企业的上市公司,外资持股比例不能超过各行业所规定的持股最低比例,除非国际条约有其他规定。上述比例也适用于股份化规定没有明确外资持股比例的股份制国有企业。

越南市场之所以多年期待越南政府出台此项议定,是因为此举将为外国投资者进一步加入越南证券市场打造法理基础。据目前规定,外商在越南上市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上限值是49%。(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