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总理刚批准2012-2015年阶段越南可持续扶贫国家目标计划,从而力争到2015年沿海地区与海岛的10%贫困县、50%的特困乡及山区与少数民族地区的30%特困乡村摆脱困境。

该计划总经费为
27.5万亿多越盾,使用国家预算资金、地方财政收入、外国援助资金及其他资金等。

其目标是力争全国贫困户人均收入达
2011年的1.6倍,其中山区与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各县、乡、村和农户的增加了1.5倍。

同时,力争全国贫困率年均降低
2%,各贫困县乡按2012-2015年阶段贫困线标准降低4%。该计划还需完成在特困县乡建设新农村标准的配套基础设施的目标,尤其是交通、电力和生活用水等的必要基础设施。(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