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总理刚签发关于成立总面积为 12.12 万公顷的 广宁省芒街口岸经济区的决定 。

越南广宁省芒街口岸经济区是划分国家领土和主权的具体地理界线的地区,区内设有独立经济空间。
该口岸经济区包括 17 个直辖行政单位的整个芒街市, 总面积约为 12.12 万公顷,其中陆地面积为 6.62 万公顷,海域面积为 5.5 万公顷。

芒街口岸经济区分成保税区和国际口岸区、各工业区、金融中心、都市区、行政中心、居民区等多个功能区。 芒街口岸经济区的活动与各项机制、政策需按照投资法、投资法实施细则 、 2008 年 3 月 14 日签发的 29/2008ND-CP号决议、 2009 年 3 月 2 日签发的 33/2009QD-TTg号决议 等执行。
该决定从 2012 年 6 月 1 日起正式生效,政府总理于 1996 年 9 月 18 日签发关于在芒街口岸试点实施若干政策的 675/QD-TTg 号决议废止。(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