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律师协会已发表声明,反对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CNOOC) 于2012年6月23日对属于越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范围内的九个油气区块悍然发布国际招标公告的行为 。

声明指出,日前,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CNOOC)在东海进行勘探开发国际招标的九个油气区块完全属于越南 200 海里的专属经济区范围内 ,其中两个区块范围与越南国家油气集团(PVN)长期以来已经和正在进行石油开采活动的从128号至132号以及从145号至156号的油气区块范围重叠。 这是绝对没有争端的海域。越南律师协会完全支持越南外交部发言人于2012年6月26日发表的声明,同时强烈反对并要求中方立即停止在越南海域的国际招标行为,不采取使东海局势复杂化和扩大争端的任何行为。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的此举严重违反中国作为缔约国的《1982 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58 、76 、77条,并严重侵犯越南对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的主权权和管辖权。此举已违背了东盟各成员国与中国于2002年所签署的《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和越南与中国于2011年10月签署的《关于指导解决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

越南律师协会要求中方严格遵守《 1982 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相关国际法律,严格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的共同承诺,并 立即停止 在越南海域进行国际招标的非法行为。越南律师协会呼吁世界各国法律协会发表声明维护正义,遵守《 1982 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并希望各家国际石油公司尊重越南主权权和管辖权,不要参加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在越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范围内的九个区块的国际招标行为。

值此之际,越南律师协会表示完全支持越南外交部发言人于2012年6月21日所发表的有关声明,强烈反对中国国务院批准设立所谓“三沙市”的行为,其严重侵犯越南对黄沙和长沙群岛拥有不可争议的主权。 越南律师协会一向希望促进越南与中国人民以及越中两国律师界的传统友谊与合作关系,同时愿意竭尽全力维护正义和国际法律,尊重各国主权权和领土完整,维护本地区和世界的和平与安全。(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