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财政部刚下发了有关修改出口关税表中的一些矿产品类的出口税税率的通知。本通知将从6月9日起生效。

据此,锰矿、锰精矿、锰含量为20%(干重)以上的含铁锰矿和含铁锰精矿;铜矿和精铜矿、铅矿和精铅矿;锌矿和精锌矿等商品的出口税税率从30%提升至40%。

块型白沙米黄出口税税率从25%提升至30%。(来源:越共电子报-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