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家主席办公厅对外公布7项法律、1项决议和1项法令 hinh anh 1越南国家主席办公厅副主任江山公布关于颁布7项法律、1项决议、一项法令等的国家主席令。(图片来源:粤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南国家主席办公厅4月29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关于颁布7项法律、1项决议、一项法令等的国家主席令。

上述法律、决议和法令包括:《儿童法》、《新闻法》、《信息公开法》、《药品法》、《增值税法、特别消费税法、税务管理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进出口税法》、《国际条约法》、关于批准越南与美国间签证签发协议照会的决议以及市场管理法令。

《新闻法》将从2017年1月1日正式生效,其共有6章61条(增加25条),其中新制定32条,修改补充29条。《新闻法》中共有4条的第二章具体规定新闻自由权和公民的新闻言论自由权的规定。

《儿童法》共有7章106条,并从2017年6月1日正式生效。在《2013年宪法》和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基础上,该法案具体规定了儿童的权利。

《信息公开法》共有5章37条,并从2017年7月1日正式生效。为了具体化《2013年宪法》第25条规定,《信息公开法》规定公民是享有信息获取权的主体以及明确规定公民可获取的信息,公民不可获取的信息以及公民有条件获取的信息。

《药品法》共有14章116条,将于2017年1月1日生效。该部法案明确规定优先使用越南现有药材来研发原料药,为原料药和传统药物生产提供服务;药料资源和药料种植区发展以及明确规定药物价格管理原则等内容。

《增值税法、特别消费税法、税务管理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从2017年1月1日正式生效。

《进出口关税法》(修正案)包括22条,2016年7月1日正式生效。其修改内容主要包括:鼓励发展及合理保护国内生产活动,以符合于越南党、政府所确定的发展方向及各条国际承诺;完善法律系统,进行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克服现行《进出口关税法》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简化纳税手续,为纳税人提供便利,大力改革行政手续,改善经商环境,提高国家竞争能力。

2016年《国际条约法》共有10章84条,2016年7月1日正式生效。该法明确规定越南国会、国家主席、政府、政府总理行使关于国际条约领域的权力的规程及手续,对“人权、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国际条约”和“越南在地区和世界各重要组织的成员资格的国际条约”的概念进行具体化。

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已批准了越南与美国间签证签发协议照会的决议,同意为美国公民签发有效期为一年多次入境的签证,以增进越美经商投资的合作。

越南第十三届国会常务委员会在第四十六次会议上通过了市场管理法令。这项法令共有8章46条,将于2016年9月1日生效。市场管理法令规定市场管理力量的地位、职能和组织,确保各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市场管理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性,避免在市场管理活动中发生的消极现象,有助于营造健康的投资经营环境。(越通社—VNA)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