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上午,越南国家主席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关于颁布5项法律和3项决议的国家主席令。

5项法律包括:《国会组织法》、《公民身份证法》、《越南人民军军官法若干条款修改与补充法》(修正案)、《越南人民公安法》和《越南民用航空法》(修正案)。

3项决议包括:《对由国会、人民议会推选或任命的领导人投信任票》的决议、批准《联合反酷刑公约》和批准《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决议等。

——越南国会刚通过的《国会组织法》取代于1997年《国会组织法》(于2001年已进行修改与补充)。这项法律共有7章102条,于2016年1月1日正式生效。

——越南《公民身份证法》共有6章39条,规定居民国家数据库、公民身份证数据库,公民身份证和公民身份证管理等,于2016年1月1日生效。

——《越南人民军军官法》(修正案)将于2015年7月1日正式生效,修改现行法5条,补充1条,对1条进行技术性修改。

——2014年《越南人民公安法》保持2005年《人民公安法》的调整范围,据此,这项法律规定人民公安组织与运作原则、职能、任务、权限、制度和政策,共有7章45条。该法2015年7月1日生效。

——《越南民用航空法》(修正案)规定民用航空国家管理机关的位置、作用和法律地位,航空业服务价格,航空港和机场规划,航空运输等,于2015年7月1日生效。

《对由国会、人民议会推选或人民的领导人投信任票》的决议将于2015年7月1日生效。

批准《联合国反酷刑公约》的决议为保护人权,奉行党和国家人道政策和执行2013年宪法做出切实贡献。

批准《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决议为促进与保护残疾人的权益做出贡献。(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