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家主席办公厅3月17日举行记者招待会,公布关于颁布机动警察法令和审核、决定在人民法院采取行政处理措施的手续程序法令的国家主席令。

机动警察法令由13届越南国会常委会去年12月23日审议通过,今年7月1日生效。法令规定机动警察的地位、职能,机动警察力量建设和活动原则,机动警察力量的任务、权限,机动警察司令及省和中央直辖市公安厅厅长的责任等。

审核、决定在人民法院采取行政处理措施的手续程序法令今年1月20日获得13届越南国会常委会通过,并自签字颁布之日起生效。法令制度化越南关于法律体系改革、司法改革、行政改革的观点、主张和政策,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人权。(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