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老挝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邀请,从12月18日至20日,越共中央委员、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阮和平率领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代表团 对老挝进行工作访问。

访问老挝期间,12月18日下午,在老挝首都万象,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代表团与老挝最高人民检察院代表团举行了会谈。双方互相介绍了各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共同评价2012年的双方合作成果。

双方一致同意今后加强各级代表团互访,促进双方司法、立法、打击犯罪行为等方面经验交流与信息互换;加强双方在干部和检察员培训领域的合作。

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代表团承诺将根据两国政府所批准的合作计划,帮助老挝最高人民检察院培训干部和工作人员;派遣越南专家赴老挝帮助老挝开展培训课程;继续向老挝最高人民检察院提供服务与用于研究工作的法律资料,为越老的传统友谊、特殊团结和全面合作关系日益稳固发展做出贡献。(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