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和美国就越南虾类产品反倾销问题达成协议 hinh anh 1越南和美国就越南虾类产品反倾销问题达成协议(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华盛顿——越通社驻美国记者报道,美国当地时间7月18日(越南时间7月19日上午),越南工商部美国商务部DOC)、美国贸易代表(USTR)在华盛顿共同签署有关美国对越南虾类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的协议。

具体,双方就解决越南向世贸组织提起诉讼的越南诉美国对其原产冷冻暖水虾反倾销措施案(DS404)和越南诉美国对越南部分冷冻暖水虾的反倾销措施案(DS429)中各纠纷的双边措施达成一致。

此前,2016年5月20日,应越南方面的要求,美国商务部开始启动各有关程序,执行世贸组织的裁决。具体,该部对越南明富水产集团公司的倾销幅度进行调整,考虑取消对该公司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据美国商务部的初步结论,明富公司倾销幅度为0%,意味着该公司对美出口的虾类产品没有存在倾销行为。

这样,作为越南虾类出口最大企业之一的明富公司输美虾类产品将不被征收反倾销税。而且,该公司近几年缴纳的部分反倾销税将得到退还,预计退还金额达几百万美元。

越南和美国签署上述协议是双方不懈努力和善意沟通谈判的成果,证明美国尊重其在世贸组织的义务,愿同越南加强各领域合作关系。越南欢迎美国,尤其是美国商务部和美国贸易代表努力寻找解决措施的建设性精神。

对于越南来说,这是越南政府、律师队伍、水产加工出口协会(VASEP)和各家企业多年来的紧密协作、坚持不懈的成果,证明越南愿通过世贸组织等解决争议平台维护企业合法利益。这些成果在越南更深层次、更广范围融入国际进程中具有积极重要意义。(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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