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和孟加拉国续签大米贸易谅解备忘录 hinh anh 1 附图。(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5月23日,越南与孟加拉国大米贸易谅解备忘录MOU)续签仪式在河内举行。越南工贸部部长陈俊英和孟加拉国粮食部长坎鲁尔·伊斯拉姆(Advocate Md Qamrul Islam)受两国政府的委托出席续签仪式。

新的谅解备忘录有效期为5年,每年越南将根据世界市场价格向孟加拉国出口100多万吨的各类大米。双方也指定交易、商签合同的代理商。

备忘录签订仪式结束后,孟加拉国计划购买越南25万至30万吨破碎率5%的大米,从现在至2017年年底将购买越南50万吨大米。

陈俊英部长高度评价孟加拉国粮食部长此访取得的成果,希望此访有助于增进两国企业间的互相了解,加强两国贸易往来。

越南与孟加拉国首个大米贸易谅解备忘录于2011年4月在河内签署,2013年12月底到期。第二次续签为2014年1月,2016年12月底到期。2011年至2012年,越南对孟加拉国出口30多万吨大米。之后,由于粮食生产可满足国内需求,孟加拉国未有计划向越南订购大米。两年来,孟加拉国农业产业面临自然灾害,粮食产量明显下滑。在此背景下,越南工贸部立即向孟加拉国加大大米促销活动,在短短两周时间里,完成相关报告,提交政府总理审议通过,并达成这份谅解备忘录。

当天,陈俊英部长与坎鲁尔·伊斯拉姆部长举行工作会谈,就促进两国贸易往来的措施交换意见。(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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