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众议院议员史密斯最近采取了背离正良好发展的美越关系主流的行为,他在美国国会听证会上声称,越南宗教自由正在倒退。

实际上,越南宗教自由多年来得到了保障,这是不容否认的,也是史密斯议员应当了解的。

史密斯此言是明目张胆地污蔑越南宗教自由状况。他认为,越南区别对待各种宗教信仰活动,不承认不同教会的自由权。

从过去看,史密斯出于对越南实际情况的不了解曾多次污蔑越南缺乏宗教自由。因此,他此次在美国国会发言时,引用了多年前在越南中部岘港市昆油地区发生的所谓“镇压宗教事件” ,以及阮文理牧师因违反越南法律而被捕的案件等老掉牙的故事作为证据,并声称,阮文理是 “ 因为谋求宗教自由权而被捕 ” 。

这些故事表明,史密斯众议员因其眼光狭隘,充满成见和缺乏善意,而长期以来,对越南宗教自由问题持有偏见。

越南宗教自由得到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

越南曾多次向国际社会公布本国的宗教和信仰自由政策,因为越南宪法和法律都对宗教信仰自由权做出了明确规定。

2013年版宪法继续对越南政府关于尊重和保护人权、公民权,其中包括宗教信仰自由权等的一贯观点做出了充分肯定。

宪法规定: “ 所有人都享有宗教信仰自由权,有权信仰或不信仰任何宗教。各种宗教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权。无论是谁都不能侵犯宗教信仰自由或利用宗教信仰活动实施违法行为。 ”

越南国会主席阮生雄最近在会见越南各宗教代表时强调: “ 越南党和国家一向关心并尊重公民的宗教和信仰自由权,并承认,多项宗教道德戒律符合民族传统道德。实际上,宗教群众一向得到政府关心,并为其创造便利条件,鼓励他们做利国利民的善事,为建设祖国家乡做出贡献。 ”
得到实际保障

越南的实际情况表明,各种宗教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没有一个依法活动的宗教受到限制。所有越南公民都能完全自愿、自由地选择信仰或不信仰某种宗教,而不被逼迫或禁止。

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始终受到越南国家尊重并保障。越南有越来越多的宗教组织得到承认并从事活动。宗教教徒数量迅速增长。

大量宗教设施得到新建和扩建,为开展宗教活动创造便利条件。宗教书籍的印刷和出版活动也根据自身需求进行。

宗教教育和培训工作得到广泛开展。宗教对外活动不断得到推动。可以说,越南的宗教活动过去任何时候都比不上现在活跃。所有教民都清楚认识到要修身积德,修善身、行善道,并为建设富强的国家作出努力。

河内市嘉林县多存乡教民阮文剩说: “ 宗教或心灵问题在于每个人自身。民族与宗教应是和谐、统一的两个问题,只有民族的和睦才能使各种道、教和谐发展。我们是这么认为的。越南天主教的观点是敬主爱国,宗教与民族并肩同行,好民族才有好宗教。这是辩证关系,不可割裂。 ”

越南宗教自由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

国际宗教和人权组织曾多次对越南进行工作访问和实地考察,并承认,越南在保护人权问题,其中包括宗教自由权问题上取得许多进步。

史密斯众议员在美国国会听证会上发言时好像忘记了克罗马蒂副主席在率领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代表团访越时所说的: “ 越南宗教信仰自由得到扩大并取得很多进步和值得鼓励的成绩。 ”

美国参议院议员韦伯最近在对越南进行工作访问时也说: “ 尽管还有一些人对越南宗教领域的具体事件有自己的个人观点,但不能否认越南在宗教信仰自由领域取得的进步。 ”

特别是,越南以最高票当选2014至2016年任期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国再次充分表明国际社会对包括宗教自由权政策在内的越南人权政策及其成就给予的高度评价。

这是表明越南各种宗教在一个和平、融入国际的国家中自由、平等和共同发展的最生动证据。 (来源:越南之声-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