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越南友好组织联合会就中国在越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域非法安放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发表公开信。

公开信指出,越南人民和国际舆论对中国将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搬到按照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完全属于越南在东海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域深处80海里位置,离越南海岸线约120海里展开作业表示关注和担忧。截至目前,中国出动包括军舰在内的大量舰船和飞机为石油钻台护航,威胁并撞击越南海警和渔检力量船只,威胁在越南海域进行正常捕捞作业的越南渔民船只,使紧张局势日益升级。

中国上述的单方行动严重侵犯越南对自己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域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违背东盟与中国所签署的《东海各方行为宣言》,严重违反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国上述行为对本地区乃至世界和平与稳定产生了消极影响,同时损害了由越中两国历代领导人和两国人民精心培育的越中友好合作关 系。

越南坚持采取各项和平措施,要求中方停止上述行为,将石油钻台和舰船、飞机等撤出越南东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域和空域,尊重国际法和《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

越南友好组织联合会向国际友人和组织近几天来已发出声音,谴责中国在东海的行为,同时支持越南的正确且正义立场表示感谢。

然而,尽管越南和国际舆论作出了上述努力,截至目前,中方仍继续进行更加严重的非法行为。

在此背景下,越南友好组织联合会呼吁并建议国际友人和组织、政界及世界热爱和平公正的舆论继续发出声音,要求中国立即将石油钻台、护船及飞机撤出越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域,尊重国际法和越南合法主权,停止威胁本地区和平、稳定与安全的单方行为。

此前,5月1日,越南职能机构发现,中国将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搬到按照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完全属于越南在东海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域深处80海里位置展开作业,同时,中国出动包括军舰在内的100多艘船只和飞机为其护航。这几天来,中国船只一直阻拦越南海警和渔检力量在海上执行任务,使用高压水龙头喷水攻击越南船只,甚至直接撞击越南船只,导致越 南海警和渔检多艘船只损坏,多名越南海上执行任务人员受伤。最近,中国铁壳渔船还直接撞沉越南木壳渔船,威胁越南渔民生命安全等。

历史实际表明,中国从1956年就开始侵占越南黄沙群岛东部诸岛,到1974年中国动用武力侵占当时由越南西贡政权管辖的越南黄沙群岛剩下西部诸岛。1988年3月14日,中国继续动用武力侵占越南长沙群岛的部分岛礁。

越南有充分历史证据和法律依据,证明越南对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拥有主权。早在17世纪,越南历代封建王朝已持续地、和平地对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行使实际主权。(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