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兴安省人民委员会近日签发1104号决定,公认文林县廷游乡、快州县东结乡、金洞县德合乡、恩诗县云游乡、芙居县廷高乡和兴安市宝溪乡等6个乡达到新农村标准。

据此,上述6个乡均完成新农村建设19项标准,其中,有多项超过既定目标,如人均收入、贫困户比率、居民住宅等。

据统计,截至目前,兴安全省达到新农村建设标准的乡分共18个。目前,上述18个乡正积极制定计划,以更高水平推进新农村建设。(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