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总理刚下发决定,公布将12项实物承认为越南国宝。这是越南第三次公布国宝名单。

上述12项国宝包括:

一、有终铜鼓(东山文化,现藏于海阳省博物馆)。

二、青梅钟(年代:公元798年,现藏于河内博物馆)。


三、河内文庙—国子监82块进士碑(年代:1484-1780年,现藏于河内市文庙—国子监建筑艺术及历史遗迹区)。


四、坤元至德之碑(年代:十五世纪,现藏于清化省蓝京建筑艺术及历史遗迹区)。


五、水门亭碑(年代:1670年,现藏于谅山省博物馆)。


六、桃川寺千手千眼观音塑像(年代:十六世纪,现藏于河内市嘉林县多逊乡桃川寺)。


七、师寺弥陀三尊塑像(年代:十七世纪初,现藏于河内市国威县的师寺)。


八、西方寺西山时期佛像(年代十八世纪末,现藏于河内市石室县石社乡西方寺)。


九、印度教希瓦神头林加(Ekamukhalinga)(年代:八世纪初,现由广南省美山旅游和历史遗迹区管委会保藏)。


十、栏杆城梯(年代:七世纪初,现藏于南定省博物馆)。


十一、编号4324米格-21战机(越南抗美战争时期的实物,现藏于越南军事历史博物馆)。


十二、《胡志明战役决心》地图(胡志明战役中的实物,现藏于越南军事历史博物馆)。

越南政府总理要求越南文化体育旅游部部长、国宝所在地各级政府以及各有关部委行业在其法定权限内按照文化遗产保护法扎实做好国宝管理工作。

至今,越南所公布的国宝总数多达79项。(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