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交通运输部部长丁罗升4月9日签发第1239号决定,对由越南高速公路发展投资总公司(VEC)为投资业主,韩国(株)浦项建设(Posco E&C)公司为承包商的一些高速公路建设工程的承包商选择、工程清算和结算验收工作等进行突击检查。

据此,检查工作将按照工程实施时间而进行的。检查组由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财政司、科学技术司、交通运输部工程建设与质量监督局等6个机关代表组成,其中交通运输部副总监黎文尹为组长。

上述决定指出,检查组负责评估相关工程的承包商选择、工程清算和决算验收工作结果,及时发现该过程中的弱点、缺陷以及违法行为。

此外,检查组将提出关于修改,补充不合适或缺少的机制、政策和规定的建议,有助于提高此方面的国家治理效率,在交通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保其公开性和透明性。从而,建议项目主管机构采取修正缺陷、处置违法行为的有效措施等。

此前,针对韩国媒体刊登涉及浦项建设负责越南2009-2012年阶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一些领导人建立总值近2000亿越盾(约合9500万美元)的行贿基金,与分包商相互勾结,抬高项目成本的消息,越南交通运输部副部长阮鸿长接受越通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截至目前,越南交通运输部尚未收到韩国方面有关此事的任何官方消息。此外,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的结算方式由他们决定,越南交通运输部和越南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总公司不干预。

关于河内内排至老街高速公路项目,浦项建设(韩国)有限公司作是A1、A2、A3标段的承包商。作为资助商的亚洲开发银行已对该项目招投标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并确认该项目完全遵守国际招标程序。

越南交通运输部授权越南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总公司(VEC)作为项目投资业主,同时也是该项目主管单位。该项目展开过程中,所有投资建设相关手续都依法办理。(越通社—VNA)